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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支持立法叫停群租吗?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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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3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我省拟立首部“租房法规”,“群租”行为或被叫停 原设计房间是最小出租单位,阳台、地下室不能住人


  管理丨厨房阳台地下室不能住人


  眼下,郑州市还有不少人靠“群租”生活。但《办法》中第十五条明文规定:“出租住房的,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,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。设计用途为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,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”如果违反,有可能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


  “这等于用政府规章的形式叫停‘群租’。”郑州市一名资深房产经纪人郑先生分析。2011年到2013年,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就曾两次发文,要求对违规“群租”加大查处力度。


  “将此条款写入《办法》,一是对国家法规的落地,二是补充。”起草《办法》的相关人士介绍,由于我省此前并没有涉及房屋租赁方面的省级规章,郑州市之前虽叫停“群租”,但并未对违规行为设立处罚措施,《办法》则确立了法律责任。

  现状丨务工者、学生等群体需求大


  一套三室两厅、120平方米的房子里,住了18位租客,这是大河报记者去年7月在采访时遇到的情形。近一年后的今天,群租现象发生改变了吗?


  昨日,大河报记者在“58同城”、“郑州搜房网”中输入“床位出租”,成百条信息弹出,与郑州市花园路北环路附近一小区房东的QQ联系后,对方发来照片,记者看到这正是一间“群租房”:三十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内,至少摆了四张上下铺。


  “跟住学校宿舍一样。”张姓房东告诉记者,共有五个房间,260元一个铺位,“条件的确一般,但大家图的不就是晚上能有个睡觉的地方嘛。”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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